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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8-16 15:08聯合報 記者林敬家╱即時報導
 
 
屈姓男子(33歲)與高姓男子(28歲)都是越南籍移工,屈姓男子因皮膚癢,想到家鄉習慣拿香蕉花泡澡止癢,今年4月29日間兩人騎乘電動機車行經鹿港鎮一處香蕉園,徒步進到園內割香蕉與香蕉花苞,黃姓園主發現後氣得報警,兩人坦承犯行,彰化地院法官考量移工犯行輕微,且經調解賠償園主6千元,判兩人均免刑。

判決指出,高沒有前科,屈隨手竊取商家貨品被判處拘役10日確定,但這次犯罪動機及目的不同;法官考量移工為求謀生來台工作,從事勞力密集產業的藍領類型,通常經濟狀況不優渥,要攤還仲介費又要支援本國家人,現實上更常見移工因犯微罪,例如飲酒後騎乘電動輔助自行車初犯,恐遭出入境 主管機關斷然遣返,轉而失聯另外覓職賺取收入,面臨更不友善的工作環境,反易衍生問題。

法官考量他們所竊財物是價值低微的香蕉花苞以及6 根青香蕉,現場也不是具規模的專業裁培,黃姓園主原諒兩人,撤回告訴,本件實屬情輕法重,顯可憫恕,若依竊盜罪判型減輕其刑仍嫌過重,為避免無意義的刑罰執行,以簡易判決判處免刑,以勵自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