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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01-10 15:31聯合報 記者白錫鏗╱即時報導
 
 
經營機械五金零件的吳男及妻子朱婦,聘僱越南籍移工童氏清心,為得以非法聘僱、及免支付仲介費,竟謊報移工逃跑,事後移民署專勤隊在吳、朱經營的公司內查獲移工童氏清心,才查出兩人謊報移工逃跑,台中地院今天依偽造文書罪將吳、朱兩人各判刑5月、各緩刑2年,並各罰向國庫支付5萬元。

判決書指出,吳男(58歲)與妻子朱婦(56歲)經營生產機械五金零件的公司,委由仲介公司自104年7月2日起,至107年7月2日止,聘僱越南籍的移工童氏清心,擔任技工均在公司工作。

吳男、朱婦為使公司在女移工核准居留日後,得以非法聘僱,並藉此免支付仲介公司的仲介費,先由吳男於107年6月26日,以公司名義出具載有「移工童氏清心於107 年6月21日沒有上班,請仲介公司服務人員於107年6 月26日通報逃跑證明」、「聘僱的移工於107年6月26日起行縱不明失去聯絡已逾3日」等不實內容之業務上所製證明書、陳報函及連續曠職3日失去聯繫之外國人名冊。

由內政部移民署台中服務站向勞動部通報女移工連續曠職3日失去聯繫等情,致勞動部承辦人員致函通知、內政部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台中市第二服務站內容有「自107年6月26日起廢止童氏清心聘僱許可,且尋獲後應立即出國」等公函,足生損害於女移工及內政部移民署對於外籍移工管理之正確性。

吳男則自107年6月26日起,非法僱用童氏清心在公司內工作。至同年8月3日經內政部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臺中市專勤隊在吳男經營的公司內,查獲女移工童氏清心非法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