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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09-12 15:18聯合報 記者蕭雅娟╱即時報導
 
曾在台北市內湖區經營人力資源顧問公司的林姓夫妻,涉嫌用移工仲介公司為由,匡稱越南美金外匯,具高額報酬率,招攬12名親朋好友投資,再「挖東牆補西牆」,直到週轉不靈遭踢爆。士林地檢署偵結,認定夫妻兩違反銀行法,2年違法吸金高達1億7290萬多元,依法提起公訴。

起訴指出,林姓男子和妻子鄭姓女子,從2016年4月至2018年5月間,佯稱仲介公司媒介越南籍移工來台工作,知悉越南外匯市場和換匯管道,宣稱投資美金1萬元,每期均分配匯差報酬,年投資報酬率從47.37至772%,開出眾多本票擔保,保證期滿能領回本金。

鄭女供稱,給親朋好友1.5元匯差,「有錢大家一起賺,沒有惡意欺騙」,2017年9月起週轉不靈,招攬進入的資金遭「阿國、阿峰」男子詐欺。林男同樣否認犯行,他辯稱,投資案全是太太處理,自己只負責在投資協議書上簽名。

林和告訴人的Line訊息顯示,林稱「這兩年做美金匯差生意、小賺一間房子」,投資者懷疑是否有高報酬率時,林男用人力仲介公司為由,佯稱移工要匯回越南的錢,和越南台商匯回台灣的錢對沖,是地下匯款非洗錢,「哈哈好康報你知」。

檢察官認為,鄭女如果實際換匯賺差價,不會出現「挖東牆補西牆」的情況,且和假扮調查員的阿國阿峰持續換匯1年多,卻不知真實身分,明顯是幽靈抗辯。林男則介紹同學給鄭作為投資客,確實動用人脈,且夫妻共同到場簽約,再經查訊息對話,林了解投資細節,明顯是招攬投資客。

檢方調查,林、鄭用每期(1月、1週、2周)年報酬率47.37至772%,邀約投資客投資越南外匯市場,經12名投資客指證歷歷,並有匯款紀錄、投資協議書、支票影本等證物為證。

檢方認定,林、鄭反覆非法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,不法吸金高達1億7290萬7693元,全案依照違反銀行法第125條提起公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