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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10-08 18:46聯合報 記者陳俊智/即時報導
 
綽號「文哥」的男子邱文聰,透過印尼籍女友DAINA吸收逃逸外勞賣淫,又販賣大麻,去年1月被新北地檢署起訴;新北地院審理時,他承認吸收小姐接客,對販毒指控則辯稱是幫忙介紹管道,但說法未被採信,今天被新北地院宣判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5年2月刑期,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5月刑期,另追徵42萬6千元不法所得。

全案除了邱文聰,其女友DAINA也因共犯身分被判刑3月(得易科罰金),李明華、吳志麒等11名賣淫集團共犯則分別被判3月到2年10月不等刑期,溫方瓊則因販毒被判刑18年6月。全案可上訴。

檢警調查,邱文聰2015年開始與「1樓1鳳」業者李明華、「CALL客(皮條客)」業者吳志麒等人合作,提供不特定人士「全套」或「半套」性交易服務,從中抽取介紹費。

小姐跟客人之間有層層抽傭,一次3千元的性交易費用,最後僅800元到1千元進到小姐口袋。邱男雖不至於動手施暴,但會語帶威脅警告小姐不准逃跑,對於有逃跑前科的小姐,他也會派人緊盯監控。

法庭上,邱承認賣淫,否認販毒,供稱大麻是姪子買的,自己是幫忙找藥頭溫方瓊、代墊貨款和交貨,但說法未被採信。法院認為,整個交易過程都是邱居中聯繫,邱的姪子未曾見過藥頭。而且,大麻是邱交給姪子,錢也是他收走,行為顯是販毒。

法院調查邱男旗下共有7名應召小姐,按人數論他涉犯7件圖利容留性交罪,另根據小姐接客頻率和拆帳情況認定其不法所得有42萬餘元,最後審酌他犯罪時間長短、犯罪情節、以及曾因偽造貨幣判刑構成累犯等情量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