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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12-08 23:22經濟日報 記者鄭鴻達/台北報導
 
蔡總統提出六大勞動政策,其中政府透過二修勞基法、四度調漲基本工資等,已部分達成「縮短年總工時」、「扭轉低薪」政策目標,而針對「保障過勞與職災勞工」,包括「職災保險單獨立法」等修法未及於今年三讀,恐要等到選後才來得及實現目標。

蔡總統2016年就任時,針對勞動政策提出「縮短年總工時」、「扭轉低薪」、「支持青年與中高齡就業」、「保護非典勞動」、「保障過勞與職災勞工」以及「公平勞資關係」六大面向的勞動政見,以保障勞工權益、促進勞資關係和諧。

而跨越林全、賴清德兩任閣揆的勞基法修法,堪稱最大幅度的勞動改革;包括落實周休二日、縮短年總工時。其中,首度修法是2016年開始推動的「一例一休」修法,當年底正式三讀法案,但伴隨資方認為用人彈性不足、勞方不滿被砍七天假等爭議,故啟動二度修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