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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12-21 16:43聯合報 記者葉冠妤、王宏舜/台北即時報導
 
號稱勞動司法人權指標性突破的「勞動事件法」 ,明年元旦就要上路,亮點之一是新增了「勞動調解程序」,在訴訟前由一名承審法官、2名調解委員共組調解委員會,提升當事人自主解決紛爭功能、加速調解達成率,首次出現的調委也隱含「國民法官」的精神。不過,由於全國一審勞動訴訟案量約4600多件,等於需要9200人次的調查委員,目前僅有900多人受訓,勞團擔憂調委人數是否跟得上案件量,且法官若與調委「不同調」,也恐影響調解運作。

對此,司法院表示,即便是合議庭法官也會意見相左,新法上路難免有磨合期,調委會仍受法官指揮;預估新法上路後勞動訴訟案件量將成長兩成,達到5000多件,日前已「海選」調委,約有900名勞動調解委員至法官學院受訓。

據司法院統計,一、二審1年約有9000件勞動訴訟案件,但勞動調解委員會為地方法院的配置,扣除二審,目前全國一審的勞動訴訟案件量約4600多件,預估新法上路後件數成長2成,可能達到5000多件。

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表示,新法上路後,考驗法院量能,勞動調解委員人數是否能跟上案件數,讓人有點擔心,再加上近八成勞動訴訟案件都集中在六都,雙北、台中跟高雄更是擁擠區,是否能調配得宜,還須觀察。

因是首次招聘勞動調解委員,「競爭者眾」,待選名單有1200名。司法院民事廳長李國增表示,目前約900名勞動調解委員受訓,未來各法院都有自己的調解委員,但有幾名「調解能手」已獲多間法院青睞,有人還可跨四間法院調解。

李國增解釋,「調解無勝敗」,只是尋找雙方可接受方案,減少案件進行訴訟,且有些案子可能須調解兩、三次,有的當事人沒意願,根本「不用調」。

此外,孫友聯提到,過去行政調解,常遇當事人盧到底、拖時間的窘況,現在改由承審法官主持,預先透露心證,讓勞資雙方知曉訴訟可能結果,據此決定和解與否,相信會大幅提升效率。不過,他說,大多數法官認知與勞動現場有落差,根據過去行政調解經驗,勞資共識的方案有時候不見得符合法令,未來法官、調解委員能否合作無間,都是一大考驗,呼籲司法院培訓補強法官的勞動素養。

李國增說,勞動調解委員不是勞工或資方的「代言人」,他們的角色是輔助法官,法官適用法律較無疑義,但職場專業度可能不足,這時就須借重調委意見,而新法上路難免有磨合期,調委會仍受法官指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