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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:31 2020/01/16 中時 林良齊
 
去年國慶連假期間,接連發生2名外送員車禍身亡事故,引發外界對外送員安全的重視,勞動部日前預告修正「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」,新增食品外送業者應置備安全帽、反光標示、緊急用連絡通訊設備等,也要求業者應評估交通、天候狀況、送達件數、時間及地點等因素分派工作,並明定非僱傭關係也應納入該規則,違反可依職安法最高處30萬元,今天通過法規會,預計年後就可以公告。

職安署職業安全組組長李文進表示,法規會今天通過後,做了些許文字上的修正,並沒有太大變動,但最快要等到過完年後才會公告。目前規劃3月時要針對外送平台專案檢查。

有法律學者表示,目前指引沒有法源的依據,勞動部為了讓發出去的指引合法化,選擇用這樣的方法,「有討論過沒有問題」。但他說,承攬也僅適用於安全衛生的方面,雖然日前職安署認定多家業者與外送員應屬僱傭關係,但業者仍不願意遵守,如日前有平台業者修改契約內容,就是為了逃避僱傭關係。

該名法律學者說,目前勞基法僅適用於僱傭關係,如果不是僱傭關係就什麼保障也沒有,期待未來能夠有部分適用勞基法的模式,「這也是世界比較新的趨勢」。

(中時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