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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01-18 15:58聯合報 記者蔡晉宇/即時報導
 
2016年5月,高雄地檢署指揮百餘名警力,破獲共計81名外籍漁工遭非法限制行動自由的非法拘禁案,高雄地方法院於去年底審理完畢,判處涉案7人10月至1年6月不等的有期徒刑。對此,曾調查過此案的監察委員王美玉今天表示,肯定司法機關打擊人口販運、維護外籍漁工人權決心。

王美玉表示,2018年調查該案時發現,外籍漁工不但行動自由遭非法限制,居住最擁擠空間僅0.49坪,連受刑人的0.7坪都不到,更有不當剋扣薪資、工時過長、毆打、扣押護照、禁止對外通訊等情形;因此糾正農委會及所屬漁業署、高雄市政府及該府海洋局,並要求議處相關失職人員。王美玉說,高雄地檢署的起訴及高雄地方法院審理,顯示政府維護外籍漁工人權的決心。

王美玉指出,雖然在2017年已實施「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」,明文規範,外籍漁工如採岸上安置者,應檢附安置計畫書,送漁船進港所在之地方政府備查,但至今並無雇主為漁工申請岸上安置,外籍漁工均採原船安置;於是才會發生去年10月1日南方澳跨港大橋崩塌,造成船上安置的6名外籍漁工不幸身亡,「顯然相關管理機制對外籍漁工的安置處所及人身安全,仍有持續努力改善的空間」。

王美玉表示,近年來台灣基層勞力缺乏,須仰賴大量外籍移工,但外籍漁工遭虐及涉犯人口販運案件也層出不窮。王呼籲,各界應重視外籍漁工的人權,維護外籍漁工的安置處所安全外,營造友善環境,促成勞資雙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