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新聞與活動
2020-07-28 17:17 中央社 / 台北28日電
勞動部表示,未來符合心臟移植資格而採心室輔助器植入者,也能請領失能給付;並將現行失能給付標準條文中「廢、殘」等文字改為「缺損」。圖/聯合報系資料照
 
勞動部今天表示,未來符合心臟移植資格而採心室輔助器植入者,也能請領失能給付;並將現行失能給付標準條文中「廢、殘」等文字改為「缺損」。

勞動部今天表示,將在30日預告「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第三條附表」修正草案,修正「頭、臉、頸部」失能種類不分男女一律為第8等級;放寬符合心臟移植資格而採心室輔助器植入者請領;並調整條文中原本如「殘、廢」等字眼,經學者專家建議調整為中性的「缺損」。

勞動部勞動保險司表示,在6月下旬已邀集各界專家學者討論草案修正。現行「頭、臉、頸部」失能種類,女性是按第8等級(給付日數360天)、男性按第10等級(給付日數220天)核發給付,為落實性別平權,不分性別一律調整為第8級。

勞保司指出,因為心藏移植須排隊,在心臟愈來愈弱時會需要植入心室輔助器協助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可能一裝就能撐10多年,因此醫學會建議將符合心臟移植資格而採心室輔助器植入者,也納入給付範圍。

現行心臟移植屬於第7級失能給付,給付日數達440天;勞保司統計108年以心臟移植請領失能給付件數約21件,累計106至108年共53件。

在文字修正部分,勞保司說,現行條文有部分刻板印象的文字,如「上肢殘缺」、「廢用」等字眼,經學者專家建議,都調整為中性的「缺損」,符合實務作業所需。

勞保司統計,106年至108年勞保被保險人請領失能一次金總件數,每年約1萬9000件;第1名都是胸腹部臟器失能,每年約1萬700件,第2及第3名為神經失能或上肢失能,每年約1600至1800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