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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03-24 19:04 聯合報 / 記者葉冠妤/台北即時報導
 
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今指出,春節假期過後,許多移工來台工作,近期經常接獲雇主詢問移工檢疫費用應由何人負擔。發展署提醒,移工生活照顧是雇主責任,雇主須確實安排移工檢疫,並負擔費用,若從移工薪資扣抵或要求移工以防疫補償支付,最高可處30萬元,並廢止雇主召募及聘雇許可。

目前入境的社福類移工、休假返台者、菲律賓籍移工都需入住政府集中檢疫處所,泰國及越南籍產業類新引進移工則由雇主安排居家檢疫。根據統計,自2020年3月17日至110年2月底止,檢疫人數逾5萬4千餘人。

發展署說明,移工經由雇主依法引進,自入境日起,雇主必須負責移工入國之後的生活照顧,移工檢疫期間所生費用也由雇主支付。依現行規定,雇主也可委任人力仲介公司代為安排,但無論檢疫處所為政府安排、雇主自行安排或委託仲介公司辦理,檢疫費用均應由雇主負擔。

發展署強調,若雇主向移工收取檢疫費用,涉嫌未全額給付薪資,經查證屬實,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並廢止雇主招募及聘僱許可;如果是仲介向移工收取,最重則處超收費用20倍罰鍰,並處仲介1年以下停業處分。

另外,發展署說,防疫補償受領人是接受檢疫的當事人,而非補償雇主,雇主或仲介如向移工收取遭檢舉,發展署將交由地方政府查處。